日前,省发改委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7月1日起,哈市城区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实行“三零”服务,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内,用户办电更省时、更省心,用电更可靠。
低压用户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即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即省力、省时、省钱。目前,哈市执行小微企业低压业扩报装“三零”服务标准为小微企业报装用电申请容量在80千瓦及以下。调整后,“三零”服务范围“提档升级”为160千瓦及以下。同时,大中型企业用电报装“三省”服务将实现全覆盖。2022年底前,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全面实行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
2021年底前,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受理签约、施工接电两个环节,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推行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线%以上,省内三个自贸区达到95%以上。
2022年底前,哈尔滨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个、2个、5个、11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其他市(地)的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个、5个、9个、15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
在压减办电时间上,《方案》要求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鼓励实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实现网格化全过程跟进。各级电力主管部门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将建设营销系统储备库,及时掌握用电需求信息,纳入营销系统储备库动态管理,引导优化调整电网规划、建设时序。
在提升办电便利度上,《方案》要求各供电企业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压减现有用电报装环节,不得增设或变相设置用电报装业务办理环节、前置条件。取消10(20)千伏供电的非重要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合并现场勘察与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与装表接电环节,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环节内。对小微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至3个环节内,实行“零投资”的进一步压减至2个环节。2021年底前,各供电企业要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完成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此外,《方案》要求已实行“三零”服务的地区不得缩小“零投资”服务用户范围。各供电企业要依法依规规范用电报装收费,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通过关联企业向用户收取不合理费用。对于居民用户和已承诺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要确保做到办电“零投资”。
为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供电服务热线将监督“三零”、“三省”服务及《方案》落实情况。省发改委将会同东北能源监管局、省营商环境局及第三方专家等组成督查组,按照“双随机”原则,通过走访调研、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督查有关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